何謂徵信
 為何要聘請徵信社
 徵信社提供何服務
 外遇徵兆
 外遇心理分析
 如何面對外遇
 抓姦
 通姦刑責


 
 警安徵信-外遇相關法律-配偶與人通姦,被害之配偶是否能請求損害賠償 ?
 

配偶與人通姦,被害之配偶是否能請求損害賠償 ?

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以權利或利益受有損害為前提,配偶與人通姦,究竟是何種權利或利益受侵害呢 ?

對此最高法院曾表示如下見解:通姦之足以破壞夫妻間之共同生活,而非法律之所允許,此從公序良俗之觀點可得斷言,不問所侵害係何權利,對於配偶之他方應構成共同侵權行為。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,配偶應互助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,而夫妻互守誠實,係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,故應解釋為配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,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,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,即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。

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(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)
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、健康、名譽、自由、信用、隱私、貞操,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,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其名譽被侵害者,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。
前項請求權,不得讓與或繼承。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,或已起訴者,不在此限。

第三項規定:「前二項規定,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、母、子、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法益而情節重大者,準用之」所謂基於婚姻關係的身分法益,指配偶權而言,立法理由書以配偶之一方被強姦為例,立法理由書雖未舉實務上最具爭議的通姦案例,解釋上應肯定之。是故,被害配偶得請求損害賠償(即慰撫金)。

徵信即時新聞分享-無線電晶片監控學生行蹤

  台北徵信:0800-815-555 基隆徵信:0800-668-996 桃園徵信:0800-715-555  
  新竹徵信:0800-559-977 苗栗徵信:0800-875-555 台中徵信:0800-292-222  
  彰化徵信:0800-658-889 南投徵信:0800-558-877 嘉義徵信:0800-628-889  
  台南徵信:0800-873-999 高雄徵信:0800-272-222 屏東徵信:0800-437-777  
  宜蘭徵信:0800-801-007 台東徵信:0800-223-777 花蓮徵信:0800-526-666  
 •外遇相關法律
 婚姻類法律
 家暴法相關法律
 監護權相關法律
 工商相關法律
 債務相關法律
 其他類法律
 各類案例法律
 
     版權所有 禁止侵害,違者必究
  24小時免付費諮詢:0800-668-909  嚴禁複製抄襲 建議瀏覽解析度為1024x768為最佳瀏覽效果